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2014-12-17
作者:系统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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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驾驭消防安全工作、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,把消防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制定本制度:
一 、加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。院长为学院的第一安全责任人,分管安全的副院长、教师或保卫负责人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。由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组成义务消防队。
二、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四川省消防条例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,人人都达到“三懂四会”,即懂场所的火灾危险性;懂预防火灾的措施;懂扑救火灾的方法,会打119报警;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;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;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教育。
三、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。做到定期检查、维护,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 10 0%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四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、应急照明完好。
六、加强实验室易燃、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。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,由化学实验员和实验老师同时加锁负责保管。在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、灭火器具等。在使用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,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七、图书室、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、保管室、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。下课(班)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。
八、消火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,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,为者要严肃处理。
九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、设备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、维护、更换,确保安全。
十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、电炉、电热设备,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。
十一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,必须以身作则,并教育家属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。
十二、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、煤气,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,注意防漏气、防中毒、防爆炸, 使用后要关好气阀。
十三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、锅炉,每年必须检测,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,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。
十四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