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享有公民参军基本的优待权益外,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多项优待政策。在经济补助方面,享有家庭优待金、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、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自主就业经济补助、服役津贴、退役金以及退役后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。
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发展,在部队可争当优秀士兵保送入学,或参加军队院校统一招生考试,成长为军官;义务兵2年服役期满后,可申请选改为士官;退役时可参加转改为军队编制体制内的文职人员。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,还享有考研加分、调转专业、免试专升本等优待政策。2020年国家和我省陆续出台重要政策文件,特别是我省9部门联合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》,全方位提升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。毕业政策方面,规定3月份入伍的高校毕业年级学生,符合毕业条件的,学校准予毕业,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。定向乡村教师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定向类应届毕业生可入伍服役后继续履约。学业优惠方面,国家扩大"退役大学生士兵"专项硕士招生规模,从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,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;在校生应征入伍,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入学,保持学业连续;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(专科)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,高职(专科)毕业生及在校生入伍退役后,在完成高职学业前提下,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,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。就业安置方面,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,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全省每年10-15%的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;参加选调生选拔时,年龄放宽两至三岁;全省乡镇(街道)专武干部50%的新增岗位、国有企业每年10%的招聘岗位,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;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专项招聘,且享受2-6分刚性加分。持续发展方面,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充实基层工作力量,加强重点培养,优秀的选入村级"两委"班子;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大学生入伍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,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,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;自主创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免费培训、经营场地、金融税收、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方面支持。